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国庆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27浏览次数:1698

各部门、学院:

根据2021年9月26日自贡市政府“2021年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”精神,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川安办〔2021〕32 号)要求,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,于2021年9月30日前开展一次全校安全隐患大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实施

本次安全大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:

(一)第一阶段(9月27日—28日):由各部门、学院组织人员自纠自查,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检查。

(二)第二阶段(9月29日—30日):保卫处将会同党办、校办、国实处、后勤基建处对安全管理重要部门及重点场所进行检查。

二、检查重点

1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(消防重点部位、重点场所、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、设施设备安全检查)。

2、实验室安全,重点检查易燃易爆、危化物品的管理(危化物品的管理存库,责任是否落实,安全制度是否上墙、安全操作规程、应急处突预案、人员培训、安全教育记录等),特别是强化实验室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的隐患排查。

3、安全生产大检查(重点检查配电房、电梯、食堂、施工现场、校车、公务用车的安全等)。

4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(加强对围墙、边坡、建筑物、地下管网等部位安全隐患检查)。

三、工作要求 

1.各部门、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做好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。

2.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,检查要仔细,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、不留死角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
3.坚持边查边改的隐患治理原则。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要及时排除;短时间无法排除的,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,指定专人盯守,限期整改、跟踪落实,逐步解决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4.各部门、学院要按照检查要求做好本部门、学院(需在报告中附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)的安全自查,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工作台账(电子文档)并于9月28日前通过OA报武装保卫部(处)文静。

 

安全隐患台账.docx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轻化工大学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9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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